新立小學收費公示制度
新立小學收費公示制度
1.為規(guī)范教育收費行為,完善監(jiān)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學校實行收費公示制度。
2.學校通過設立公示欄、公示牌、告家長書等形式,向學生、家長、教職工和社會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內容。在開學時通過收費公示欄等方式向學生家長報告本學期學校收費情況。
3.公示的主要內容包括各年級收費標準、收費依據(jù)(批準機關及文號)、收費范圍、計費單位、投訴電話等。對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實行收費減免的政策同時進行公示。
4.在學校校內設立的公示欄、公示牌的制作材料、規(guī)格、樣式按上級要求制作,開學收費前在醒目處進行公示,同時進行動態(tài)管理和長期放置,盡可能獨立置放、位置明顯、字體端正、實用規(guī)范。
5.收費公示的內容,事前必須經(jīng)過物價局和教育局的核定項目和標準。公示收費的內容要嚴格執(zhí)行規(guī)定的收費項目、標準及范圍等。
6.遇有政策調整或其它情況變化時,學校對相關內容及時進行公示。